生活质量报告讯(赵言)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喀什元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王冬新增一则限制消费令,申请人为林志玲持股99%的上海御葵影视文化工作室(普通合伙)。相关文书显示,2017年7月,元纯公司邀请林志玲担任《极限挑战第三季》节目的嘉宾参与2期节目录制,费用共计400万元,元纯公司因未支付录制费用被林志玲关联企业御葵工作室起诉,法院最终判决元纯公司给付御葵工作室40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此前,该公司今年1月已成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欠薪4年,拖欠林志玲400万通告费公司被限制消费
来源:生活质量报告作者:赵言编辑:赵言日期:2022年07月12日阅读量: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