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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镇青年在齐商村镇银行的贷款奇遇:没见过贷款但有活“雷锋”还款

一分钱没贷到,征信查询却发现自己莫名其妙的被成功贷款50万,还为素不相识的人担保贷款50万,合起来就是100万元,这让小镇青年彭某富如遭五雷轰顶,震惊无比。

而《中国企业报》记者在追踪和还原彭某富在临沂河东齐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商银行”)贷款的过程中发现,该行疑似存在外部人员勾结银行内部人员,利用其他贷款人的身份骗取银行贷款的违法行为。

是谁利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了贷款?

彭某富是山东临沂兰山区南坊镇人。据他介绍,2020年3月,由于生意上的需要,他计划去临沂河东齐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汤头支行贷款20万元购买净水设备。当时汤头支行业务经理王某志、现汤头支行副行长拿出一份贷款合同,没让他仔细看合同内容,直接用手指着签字的地方签了字并按了手印。因为有一个七湾八拐的朋友介绍,也算是熟人,所以他也没仔细去看合同。大约一个月左右,银行方面通知他,由于他本人的资质达不到银行要求,不予放款。

本以为这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但没想到,到了7月份,彭某富清晰得记得当时是个星期日,银行方面通知他去银行再签一次字,说是签了字就可以放3月份那笔没放下来的20万的贷款了。彭某富兴奋地赶到齐商村镇汤头支行,王某志表示他们正在开会很忙,同样是拿出一份合同不让他看内容,让他签了字。随后在该银行办了银行卡,开通了短信通知,但没开通网上银行。可是,再次签字后还是不了了之。

2020年11月12日,彭某富拿着人身保险合同书去保险公司贷款。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填写完他的资料后被平台直接秒拒了。工作人员让其去打印一份个人征信,了解一下为什么会被平台秒拒。征信打印出来后彭某富才知道,2020年3月份,他在齐商村镇银行所签的字是给一个叫李某美的女士担保50万。不仅如此,个人征信还显示,2020年7月某个星期日那次签字后,在7月21日,齐商村镇银行汤头支行居然发放了贷款50万元,并由该银行柜台放款至他的银行卡中。但随即在同日,也即2020年7月21日,该款又在该银行柜台由他的银行卡直接转账到一个名叫高某松的银行卡中。

彭某富告诉记者,这是他带着银行卡来到临沂市河东柳青街道鲁商中心齐商村镇银行打印了一份账户交易明细得知的。期间他没收到齐商村镇银行的任何通知,以至于还出现过四个月未还过利息,导致他个人征信变成”黑户”。他隐隐地意识到,有人利用了他的身份信息和文件签字在银行套取了贷款。为此,他专门到临沂市银监局进行了投诉反映。

对此,汤头支行赵某翔行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否定了彭某富的说法。他告诉记者,他是刚去汤头支行不久,并不清楚彭某富的贷款的事情,所以专门调取了彭某富的相关贷款资料,从贷款资料的整个流程和贷款程序来看都是合法有效的,而且所有文件资料都有彭某富的亲笔签字。另外,彭某富是成年人,并没有人逼着他签字,他对他的签字行为应该负责。赵行长还强调,银行都留存他在现场签字的影像资料,能够证明他在现场并签了字。这些材料如果司法机关有必要均可以调阅查看。

又是谁利用了李某美的身份信息办理了贷款呢?

彭某富提供的一份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相关还款责任信息——有相关还款责任的个人借款》(以下简称《信息》)的水印查询纪录显示,管理机构为齐商村镇银行,主业务借款人李某美,业务种类为个人经营性贷款,开立日期为2020年3月26日,到期日期为2021年3月25日,还款责任金额50万元。该《信息》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

一个小镇青年在齐商村镇银行的贷款奇遇:没见过贷款但有活“雷锋”还款

另一份截止到2020年11月30日的《信息》显示,本月应还款为504336元,本月实还款为0元,最近一次还款日期为2020年7月21日。2020年7月到2020年11月的还款记录显示,7月还款为0元,8月为504,133元,9月为508,301元,10月为512,367元,11月为504336元。

还有一份截止到2020年12月24日的《信息》显示账户状态为“结清”,账户关闭日期为2020年12月24日,特殊交易类型为“提前结清”,明细记录为“提前还款(全部),变更月数为0个月”。

一个小镇青年在齐商村镇银行的贷款奇遇:没见过贷款但有活“雷锋”还款

从这些信息中不难看出,这笔50万元的借款是有人借,也有人还,包括平时的利息支付都是在活动的,截止到2020年·12月24日,该笔款已经全部还清。

“我怎么可能蠢到为不认识的人担保呢?”彭某富告诉记者,上述这笔借款人为李某美,但是他们根本就相互不认识,更没见过面。他坦言确实在银行签过两次字,但都是为自己的贷款签字,银行也从没有人说让他为别人贷款担保。

彭某富提供的一段录像显示。彭某富的弟弟问李某美夫妻俩认不认识彭某富,李某美夫妻表示不认识。再问有没有在齐商村镇银行汤头支行办理过贷款,李某美表示办理过,但没有批准。彭某富当时对李某美夫妻表示,他们都是受害者。

好在这笔贷款在彭某富到临沂市银监局投诉后已经有人还上了,对于彭某富来说总算是有惊无险。齐商村镇银行汤头支行出具的一份《结清证明》这样表述:我行客户李某美,于2020年3月26日在我行办理个人经营性贷款50万元,截止查询日,该笔业务已经结清。本金利息无拖欠。担保人为彭某、刘某兰担保责任已解除。落款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据彭某富介绍,刘某兰是他的爱人。

尽管担保的问题解决了,但有一个困惑彭某富一直搞不明白,李某美和自己一样,去银行办理了贷款但没有贷到,但是在银行又确实存在贷款记录。那么是谁在利用了李某美们的身份信息和签字文件办理贷款呢?是谁拿走了这笔贷款?又是谁在银监局的督办下把钱还上的呢?

“担保人为何替我还款还不用我还?”

彭某富提供的一张齐商村镇银行《个人活期存款账户交易明细》显示,2020年7月21日,彭某富的账户在该行汤头支行贷款50万元,在同日,也即2020年7月21日,彭某富账户上的这笔钱立即转给了高某松。

一个小镇青年在齐商村镇银行的贷款奇遇:没见过贷款但有活“雷锋”还款

和李某美一样,彭某富也不认识高某松。但是,据他回忆,当时去银行办理贷款时的确签过一份《购销合同》,但签那是空白的合同。他并不知道最后和谁签的,因为当时银行说必须签订这样的购销合同,否则办理不了贷款。所以他也是稀里糊涂,银行工作人员说怎么签就怎么签。

彭某富从临沂市银监局拿回来了一份《购销合同》复印件显示,高某松为供方,彭某富为需方。需方向供方采购3套净水设备,每套28万元,合计84万元。签订日期为2020年6月27日。

但让记者吃惊的是,一份近百万的设备采购合同,居然连最基本的型号、规格等最基本的要求都没有。

难道真的只是为了获得贷款而炮制的一份虚假合同?

在彭某富提供的几张零散的编号为2020年临河齐银个借保字019号的《个人借款/担保合同》显示,借款人为彭某富,共同债务人为刘某兰;保证人为孔某楠和陈某江。签约日期2020年7月21日。

但彭某富并不认识孔某楠和陈某江,也没有请他们为自己担保,他们为何愿意为其担保呢?

不仅如此,一张显示为孔某楠2020年12月30日书写的证明这样表示:本人孔某楠,做(作)为彭某富在齐商村镇银行贷款的担保人,自愿偿还该笔贷款。本人承诺事后不问彭某富追索该债务。特此说明。

尽管彭某富和高某松、孔某楠以及陈某江都不认识,但是蹊跷的是,彭某富对贷款50万元并不知情,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又直接转给了高某松,而担保人之一的孔某楠又心甘情愿的还上这笔借款。难道孔某楠真成了活“雷锋”,抑或背后存在其他隐情?那么这笔贷款究竟谁用去了呢?

是否存在内外勾结骗贷?

彭某富与李某美、高某松、孔某楠之间都不认识,但他们之间却又存在贷款人和担保人或者供货人和采购人的关系。他们究竟是谁?相互之间又有什么关系呢?齐商村镇银行以要保护信贷人的隐私而婉拒了记者进一步了解的要求。

对于彭某富的贷款为何直接转给了高某松,齐商村镇银行风控办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他们只是按照彭某富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的约定,在银行放款后直接划给其采购货物单位指定的银行账号,并不需要贷款人再次去办理。

而对于彭某富说对贷款不知情,上述汤头支行赵行长也否定了这一说法。但是对于短信通知一事,他表示一定是办理了短信服务的,至于彭某富为何没收到,他需要去查一下银行的后台再作答复。

为了解彭某富与高某松签订的《购销合同》一事,记者随同彭某富到临沂市中心中道大厦13楼找到了高某松的办公室。由于高当时不在办公室,记者就与彭某富在高的办公室等待。等高进来后,记者发现高某松似乎与彭某富真不认识。因为当彭某富问高某松是不是还在卖净水设备时,高某松也是感觉莫名其妙,否定他做净水设备。而对于彭某富提到的贷款一事,他直言不知情。但随后又似乎很警觉的不再言语,并随即离开了。

另外,彭某富还提到,在他找到李某美夫妻那次谈话后,彭再次打李某美的先生的电话时,李某美的先生让彭某富以后有事别找他了,说银行都给弄好了,让彭一周后再去查征信。一周后,他的征信“黑名单”果真没有了。显然,李某美的贷款也还上了。但是是谁还上的依然是个谜。

记者注意到一个细节。当记者随同彭某富去找高某松时,高某松不愿意多谈,而要彭某富去隔壁一间办公室谈。彭某富拒绝了。他告诉记者,那是齐商村镇银行的股东华太电池实业公司董事长王某的儿子王某磊的办公室。据他介绍,孔某楠所写的《证明》也是彭某富托朋友去王某磊的办公室拿到的。

记者还注意到,彭某富和高某松签订的《购销合同》里,高某松留存的电话和孔某楠、陈某江为彭某富签订的担保书里陈某江留存的电话为同一个电话。

值得关注的是,王某磊曾担任过齐商村镇银行汤头支行的行长,后辞职了。

齐商村镇银行是否还存在其它诸如彭某富和李某美这种神奇贷款?是否存在外部人员勾结银行内部人员利用他人的身份信息骗取银行贷款一事?记者不得而知。

临沂市银监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接到了彭某富的投诉反映后,相关专业科室已经在进一步深入调查。

资料显示,齐商村镇银行是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作为主发起人,联合7家企业成立的村镇银行。注册资金41200万元,齐商银行占51%。

对于事态的发展,本报将进一步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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