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开始刚一周多,多个教师相关话题冲上热搜,均涉及教师课外负担过重问题。从填写各类烦琐的行政表格,到参与各种与教育教学无直接关联的会议和活动;从承担社区街道或乡镇行政机构委派的各项社会性事务,到应对各种检查……媒体日前采访多地中小学教师发现,各种各样的非教育教学任务“包袱”压得一些教师喘不过气。
这就让人纳闷了。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对教师减负高度重视——自2019年“减负20条”出台以来,各地各部门都在积极推进,有些地方开出了极具针对性的“减负清单”;有些地方将过去分解到学校由教师承担的志愿服务任务改由局机关承担;还有些地方建立投诉机制,对于违反相关要求、加重中小学教师负担的各类事项,可及时投诉反映……可为何依然有受访教师反映,这些措施“有不少停留在纸面上”?
首先要搞清楚,教师的过重负担从何而来?除了激烈教育竞争下学校的自我加压,或源于教育系统内部的各种检查、评比,或源于行政单位的任务摊派,抑或是部分家长不当的教育理念,如认为“为教师减负会制造学渣”,等等,使教师职责过度扩充。而无论面对哪一方的问责或督导,教师都相对弱势,这种压力实际上剥夺了教师说不的权利,致使他们不得不承担各种非教学任务,甚至让教学沦为“副业”。
部分教师减负举措停在纸面上,与社会层面的形式主义向学校转移密切相关。因此,为教师减负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领域各方面协同发力、持续发力。有研究指出,教师减负政策与作为政策目标群体的教师的内心所盼高度一致,但在实践场景下,政策对象以外的群体有时发挥着阻碍作用。例如,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长三方从自身利益出发可能将过多的责任与任务推卸给老师,而选择性无视教师的减负需求,造成当前教师工作负担难以疏通的总体生态。各方为教师减负的真实意愿究竟如何,值得深入探究。
毋庸讳言,尤其面对上级部门布置的非教学任务时,教师几乎没有商讨的余地。更有专家不客气地指出,提出给教师减负的,正是给教师增负的行政部门,让减负陷入悖论。当然了,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一些地方用“减负文件”落实教师减负,用“具体规定”执行“具体规定”,用“形式主义”应付“形式主义”,不管是意愿不足,还是能力不够,都有必要强化监督问责机制,对于妨碍教师正常工作的各类进校园活动,加大对相关主体的问责力度,让教师减负真正减下去。
此外,还要让教师有拒绝非教学任务的权利,这需要避免有人利用教师考核不通过或者考核负面结果施压,确保教师的教学自主权,让教师能够专心于提高课堂质量和教学能力,真正沉下心来教书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