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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修身观念的源头

中国哲学中对修身观念的关注可以追溯至先秦时期,尤其是先秦儒家。早期儒家中,尤其重视和强调修身的是孟子。孟子提出:“古之人,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修身见于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在孟子看来,正身、修身至关重要,不受穷达贫富等各种环境的影响。

孟子的修身观念内容丰富,博大精深,是其哲学观点的具体体现。探讨孟子修身观念的形而上学基础,考察孟子修身观念的理论渊源,亦有助于深化对孟子整体思想的理解与体悟。

天人合一的观念

儒家普遍讲求天与人的统一,认为天道与人道、自然与人为是相通、相类的关系。作为战国时期的儒家代表人物,孟子的天人观念既与传统思想相呼应,又有自己的创新和发展。

在《中庸》中,就曾出现天人合一的主张:“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即通过人自身的努力与天地并立,达到天人合一的协调状态。《周易·乾文言》亦提出:“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这就是说,顺应天道是人生的理想境界,人的行事不能违背事物的发展。

与《中庸》《乾文言》相似,孟子同样肯定天人合一的观念。然而,相较以往的学说,孟子更强调天人关系中人的能动性,这就为其修身观念留下了发展的余地。孟子提出:“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天人合一的根据在于,人与天是相通的。而天人互通的途径就是以“尽心”“知性”为代表的修身。

此外,孟子对天的认识也与前人不同。“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从天爵的内容中可以看出,孟子心目中的天道实际上是一种道德境界。相较前代来说,天作为人格神的象征意义倒在其次。人在追求仁义忠信等天爵的同时,自然也能收获世俗的认可,天人之道在此达成了一致。

由此,在天人合一的基本框架中,修身的合理性得到了充分的提示与彰显。孟子通过对天人问题的继承与开新,为修身观念提供了宇宙论和天人论的基础。天人合一的观念从此被确立下来,成为孟子修身观念的必要前提和理论背景。

心之“一本”的体认

孟子认为“仁义礼智根于心”,人之所以为人的“四端”皆内涵于心中。但这并不代表心的统一性的自明。若心以割裂和分离的方式存在,以心作为起始和首要对象的修身自然就无根无据、不知所依,甚至无从谈起了。因此,确立心的统一性就成为孟子修身理论的当务之急。

这一点最终在孟子与墨者夷子的辩论中得以确定。夷子持墨家观点,认为“爱无差等”。孟子对此进行了反驳:“夫夷子信以为人之亲其兄之子为若亲其邻之赤子乎?彼有取尔也。赤子匍匐将入井,非赤子之罪也。且天之生物也,使之一本,而夷子二本故也。”孟子指出,以夷子为代表的墨家罔顾人的自然倾向,从而不可避免地陷入了矛盾当中。譬如,人对父母的感情是天性使然,不可割舍的,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然而夷子却对这种情感的特殊之处视而不见,坚持爱无差等,最终导致视父母无异于路人的荒谬结果。这就是孟子所谓的“二本”。

相反,“一本”之理才是顺从本心的普遍道理。孟子以世上无不葬其亲者为例,对“一本”继续加以阐释。不葬其亲者,日后路过见暴露凌乱之状,则“其颡有泚,睨而不视”。羞愧交陈至汗颜,哀痛不忍而侧目,于是终于葬之。因此,观念与实际在根源上的统一,而非离散与破裂,才真正符合人的自然倾向。

观念与行动的合一必须建立在心的基础上,这也正是孟子“中心达于面目”这一表述所呈示的深意。“天之生物”源于“一本”,作为天人相通的中介“心”自然亦出于“一本”。由此,作为修身起始和出发点的心的统一性就得到了证实,修身因而具有了充分的可能性。

性善观点的确立

在对心的概念进行探讨之后,我们便可考察孟子对于性的观点和认识。早在儒学形成之初,孔子就以性习对举的模式讨论人性。孔子提出“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开后世之先河。关于人性的讨论,由此成为中国哲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源远流长的人性论史上,孟子具有独一无二的重要地位。孟子继承了孔子的论述方向,提出了较为清晰明确的性善论。孟子在与告子的辩论中指出,“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肯定了人性本善的主张。需要注意的是,孟子并不认为人性是纯然全善、整全无瑕的。冯友兰先生指出,“孟子所谓性善,只谓人皆有仁义礼智之四‘端’”。这四“端”还需扩而充之,方能成贤成圣。可见,人性之善在于其根源上的善性,性善并非一种已达成的结果。

善端还需扩而充之,这就与修身观念联系起来。由性善的观点出发,修身就成为一种必然要求。“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在孟子看来,人扩充善端的必要性,就在于此善端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据。人心是人与禽兽的根本分别所在,因此,若不发扬心中本性之善,将无以为人。仅有向善的动机是远远不够的;为善,即修身,亦是人性最终实现的重要一环。

修身除了有其内在的必然性,还是善性自然而然的结果。孟子指出,“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故者以利为本”。参考朱子以“顺”解“利”的注释,可以看到,重自然之势是孟子言性的一个基本方面。既然人性之善是顺其自然的结果,那么修身这一向善的行为也就当然合于趋势,不需矫揉造作。从性善论的立场出发,修身观念以人性之善为前提,被赋予了双重的必然性。性善观点的确立与心之“一本”的体认,共同构成了孟子修身观念的心性论根据。

为善能力的肯定

修身若要落在实处,仅有内在方面的合理性是远远不够的。修养功夫还有外在方面的需求,即人必须要有主观能动性、为善的能力。在这一点上,孟子有着清醒的认识。孟子看到,人在世界中的创造力是无可比拟的。

主观努力在日用常行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对于人的力量和无限可能,孟子给予了充分肯定。孟子明确指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人和”是成就事物的重中之重,无论在战争功业或是日常生活中都是如此。对于修身而言,人的因素更是关键所在,德性的实现与发扬在笃行上才得到体现。具体来说,修身的全部内容就在于自我确实的变化、改善与提高,而这一切都是建立在人主观能动性的基础之上的。

人有潜在的、有待于现实化的向善能力,这就构成了孟子修身观念的现实根据,使修身具有了得以成立的现实性。“苟为善,后世子孙必有王者矣。君子创业垂统,为可继也。若夫成功,则天也。”孟子承认,在实际生活中,总会有人力无法左右与抗衡的因素。这种不确定性,即孟子“若夫成功,则天也”的判断。然而,孟子显然更加重视人的主观努力。孟子认为,即使是天命也不能影响君子的履行和实践。君子立于天地之间,自可以“创业垂统”,在行动上充分实现向善的能力。

通过对为善能力的肯定,孟子为修身观念确定了知行论上的基础。这种独属于人的倾向和可能,不仅使人拥有了不同于世间万物的地位,更为修身提供了充分的现实依据。至此,孟子涵盖了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统一,为修身观念建立了强力的理论支撑。

溯清理论源头,方能显示孟子的修身观念何以成为一个严密而完整的理论体系。既呈现出宏阔广博、内涵丰富的气象,亦可见高妙深远,深邃幽微之处。在悠悠千年的中华文明中,孟子的修身观念以其深刻和完备,被历朝历代的思想家不断吸收、更新和发展,作为中国哲学宝贵的思想资源和精神财富,散发着历久弥新的独特魅力。(李闫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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